舟山市普陀区“兜底帮教”编织特殊儿童“阳光梦”

22.06.2018  14:23

舟山市普陀区重视特殊儿童教育工作,出台了《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加强轻度残障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基地建设,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一是筑好“阳光之家”。全区现在有特殊教育指导中心1个,随班就读试点学校4所。投入创建资金65万余元完成了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和“卫星班”创建,增设了生活动手区、厨房生活自理区、心里辅导功能室等教室。落实特殊学生10倍公用经费制度,每年下拨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约40多万元用于特殊学生教育教学工作。

二是做好“阳光资助”。拓展免费入学、爱心营养餐和助学金等资助渠道,实施“扶贫助学”,减轻家庭负担,确保残疾儿童正常入学。实施学前教育残疾儿童保育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现已补助幼儿60余人,累计金额达15万元。

三是开展“阳光送教”。建立送教学生成长档案,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做好送教上门服务。送教服务一般每月2-3次,每次2–4课时,2017学年累计为16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送教上门3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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