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局:审批事项再“瘦身” 权力运行更规范

03.06.2015  18:28
国税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又减少了!今后,我们企业办税更方便快捷了。”近日,当看到舟山市普陀区局办税服务厅内告示的《舟山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时,正在办税的宏基水产有限公司的刘会计欣喜地说到。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舟山市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大力推进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该局以上级相关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制度为参照,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结合海岛国税审批权限,两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瘦身”。目前,该局限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5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9项。相比4月初公布的审批清单,进一步压缩了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在《舟山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中,每一项审批事项均清楚地列明了审批类别、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具体详实的内容。

据介绍,为确保审批清单得到认真落实,该局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以普陀区局为例,通过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公告屏、税企QQ群和税企协会等,积极向纳税人宣传《舟山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并详细进行解读和辅导,切实做到行政审批源头的公开透明,促进涉税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这两次‘瘦身’只是进行时,不是完成时。下一步,我们会按照国务院和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提高办税效率,促进海岛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舟山市局相关负责人说到。(舟山市局  郑凯杰  普陀区局  刘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