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省道富阳横凉亭至新登段改建工程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11.03.2015  1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省道富阳横凉亭至新登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3]10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3]85号文批复,并已列入2013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富阳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富阳市23省道综合整治与改建工程指挥部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富阳市城区西部,自东向西经过富春街道和新登镇。起点位于23省道与富阳320国道至富阳大桥连接线工程(即二环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与23省道新登至渌渚段、05省道、富阳经济开发区1号路的平交口相接,终点桩号K17+073.622。路线全长17.074Km。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并兼具城市道路的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标准段路基宽度:45m(K0+000~K4+360),42m(K4+360~K17+073.622)。
  2.2 本次招标为路面工程施工标段:
  第LM01标段:K0+000~K17+073.622,路线全长约17.074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含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旧路面处理、花岗岩铺装等)、老路基病害处理和中分带换填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牵头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5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email protected]。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3月20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7日10: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移送省招标办按串标嫌疑予以立案查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阳市23省道综合整治与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富阳市香槟路861号(水果批发市场)
  邮 编:311400
  电 话:0571-63318107
  传 真:0571-63318107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26095、8885136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郑先生、占先生

富阳市23省道综合整治与改建工程指挥部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