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16.11.2017  15:55

  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盘活全县公益林资产价值,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融资渠道,规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近日,景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所指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公益林未来补偿收益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融资活动。贷款的方式包括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直接质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基金担保贷款和农村互助担保合作社担保贷款。

  该办法明确了贷款原则、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对贷款管理、贷款办理、质押管理、质押权处置等方面作了规定。该办法确定的“县财政按照实际贷款额给予年利率3%的贴息”的贷款优惠政策体现了以人为本,让利于农。同时,提出了将公益林质押贷款业务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运用有效结合,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今年以来,景宁县林业局为破解林农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把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作为大赶考“定标兵”项目,深入该县公益林较多并有融资需求的乡村进行调研,多次召集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机构研究探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确保了该办法的顺利出台。

  据悉,景宁县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48.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61.3%,公益林建设规模位列全省第五,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惠及农户2.9万余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645个。多年来由于对公益林采伐利用的政策限制,林农无法直接以林木或林地的价值进行抵押融资,只能以商品林进行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稳定的收益权没有充分发挥。随着该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破解公益林不能抵押融资的瓶颈,给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实惠。(景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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