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将承担15%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6.05.2016  04:51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燃煤火电机组强制实行非水可再生能源的配额考核机制,2020年国内所有火电企业所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需占火电发电量的15%以上。
  根据《通知》,燃煤火电机组均应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配额责任,2020年各燃煤发电企业承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与火电发电量的比重应在15%以上,具体由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统计情况滚动调整,并按照年度分解落实考核指标。
  据了解,根据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电力平均利用小时数测算,要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达到6900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我国风电装机将达到2.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6亿千瓦(含1000万千瓦光热)、生物质发电装机0.15亿千瓦。
  《通知》对燃煤火电机组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了明确:燃煤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自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配额考核指标。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一种可交易的、能兑现为货币的凭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予以确认的一种指标。绿证可以作为独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计量工具,也可以作为一种转让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等正外部性所有权的交易工具,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补偿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的一种政策机制。
  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发展形势,落实发电企业在完成减排目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按照实际燃煤发电量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色电力证书。这样使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通过获得市场电价、中央财政固定补贴加绿色证书交易收入等三部分,来获得合理水平的利润。将来随着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固定补贴将逐步退出。这种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方式,不仅是解决补贴资金来源和提高补贴效率的有效办法,还能通过市场化的交易,让可再生能源利用边际成本低的优势实现优先上网。
  绿色证书的认证与交易将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展开,待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认证与交易即将展开。
  我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对象为非水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潮汐能发电等各类新能源发电项目。(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