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稽查总队三级联动查处无证防爆电机跨区域串案

13.06.2016  03:13

      台州“12365”接到群众举报称,台州市路桥永动电机厂无证生产防爆抛光机,已有16台销售到玉环大麦屿星光眼镜厂。经台州支队对上述两家企业检查,指向销售商为丽水卓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丽水支队协查发现该批产品系从永康市广源机械设备厂采购。
      2016年6月7日,总队组织金华、台州、丽水支队、永康大队执法人员,三地三级联动对永康市广源机械设备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厂并未取得防爆电机的生产许可证,现场也并未发现生产防爆电机的情况。该厂负责人承认销售给丽水卓瑜防爆电机的事实,共计销售27台,货值44970元。据查该批产品系从有证企业采购通用防爆电机,更换电机的轴、加装底座和抛光片后,改装成具有防爆功能的抛光机,标注台州市路桥永动电机厂的厂名厂址进行销售。
      该案是总队实施查办分离制度、对案件试行协调督办以来组织联合办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跨区域串案。通过跨区域联动很好的串联起生产、销售和使用三个环节的证据,目前该案由三地针对各自环节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