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老龄办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积极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职能,科学规划未来五年老龄事业发展,着力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老年宣传文化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提升老龄工作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两富”和“两美”浙江贡献力量。一是科学规划未来五年老龄事业发展。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期末检查评估,明确“十三五”时期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等。做好全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工作,在全省7个市的20个县(市、区)开展中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数据。二是着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活动,深化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对第一届“敬老文明号”集体的跟踪管理,建立创建单位服务承诺和社会监督平台,会同公安、文化、卫生计生部门探索制定行业创建标准,提高系统和行业联创整体水平。三是继续加强老龄宣传和文化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龄办、省委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文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参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宣传工作。召开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组织“敬老月”和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开展为基层老年人送文化和助老济困送温暖活动。重点推进县级以上和欠发达地区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老年电视大学教学和管理,丰富第二、第三课堂教学活动。四是不断强化基层老龄工作。继续推动实施“乐龄工程”,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大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有50%的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推进老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示范项目。五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完成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开发工作。继续实施“银龄行动”,组织省级老年社会组织开展“送健康、送文化、送科技”下乡活动。继续推进各地老龄办组织开展老年人参与“五水共治”行动。六是加强老龄办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制定《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范评选表彰活动。继续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工作落实。筹备召开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老龄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