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法院50元执行费变“老赖”!
15.06.2015 11:02
本文来源: 法院
54岁的老胡是嘉兴人,去年4月到诸暨某菜场门口承包了一个小摊,卖点馒头、小吃。
小店开业1个多月,生意还不错,但一直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2014年7月初,诸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老胡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了他的生产经营工具,并罚款2000元,限期15日内缴纳。
可期限一到,老胡既没有提出异议和申诉,也没有履行罚款。当年年底,诸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诸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诸暨法院裁定对老胡进行强制执行,并依法由其承担50元执行费用。
直到接到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老胡才去法院缴纳了2000元执行款。至于那50元执行费用,老胡迟迟不肯缴纳。
案件执行将近3个月,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老胡,执行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但老胡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拒接执行法官电话,“你们法院还会缺50元钱?”
执行法官在多次催执无果的情况下,将老胡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不久前,老胡见股市红火,便去银行贷款,准备入市。不料,银行告知老胡无法贷款,因为他已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老胡前思后想,突然意识到自己欠着法院执行费没有上交,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为50元而成了“老赖”。
本文来源: 法院
15.06.2015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