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纠纷网上审”,打官司就像网购
法官面前有一块联网的大屏幕,在线“隔空”审理案件,就像多人视频的模式。
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揭牌。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亲自莅临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这也意味着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在杭州揭开了新篇章。
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
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www.netcourt.gov.cn),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能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后,就立刻投入了案件审理,钱报记者目击了全过程。
《甄嬛传》作者起诉网易侵权
庭审不到半个小时
上午9点40分,《后宫甄嬛传》的作者吴雪岚,笔名流潋紫,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开庭审理,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后首次开庭审理案件。
流潋紫说,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网易方面通过信息网络使用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严重侵犯其著作权,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赔偿经济损失及起诉等合理费用1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与普通法院相比,互联网法院的法庭没有原告、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而是采用语音识别系统进行记录。法官面前有一块联网的大屏幕,在线“隔空”审理案件,就像多人视频的模式。联网屏幕上显示着原告与被告所处的地理位置,可以看到流潋紫位于杭州,而网易方位于北京。
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只要能保证网络畅通、环境不受打扰,对地点没有限制,“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公司,甚至网吧咖啡厅,都没有要求。”整个庭审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接受调解。
从网上法庭到互联网法院
让网上案件网上审成为可能
打官司走到互联网法院这一步,并不是没有铺垫。
早在2015年,浙江在全国首创“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从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到案件判决和执行,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
试点以来,全省有15个法院陆续加入该平台,已累计处理案件近2.3万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 。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浙江高院决心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今年5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正式上线“网上诉讼平台”,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5类案件。
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璐斌 于诗奇 摄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