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巧用“四法”消除乡镇经责审计盲区

03.08.2015  19:32

缙云县对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实行指标控制后,从账面上看,各乡镇都能把费用支出控制在指标之内。但审计人员在乡镇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却发现,有些乡镇存在费用转嫁下沉现象。由于其采用的列支方式较为隐蔽,很容易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盲区”。经过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提炼总结,我县审计人员巧用“四法”来发现问题、抓住问题、解决问题,使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

一是“记录核实法”。乡镇重大经济决策均需要通过乡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审计过程中可以通过翻阅会议记录,核实大额经济活动列支列账情况。如果在乡镇账目中未发现,则很有可能列支到别的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账目中。

二是“分析判断法”。乡镇任何经济活动、其相关指标都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根据乡镇的职能职责和专项资金,进一步分析确认可能转嫁支出的突破口。如果费用开支项目与经营活动无关或所列数额与实际需要有较大差异时,检查人员应当对大额支出票据重点抽查并延伸核对。

三是“银行账户核查法”。以银行账户为线索顺藤摸瓜,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分析乡镇的账户往来情况,并与其提供的银行开户情况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乡镇与某企业账户经常发生资金往来且与业务量不相符,极有可能费用发生下沉。

四是“调查询证法”。要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找有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再将询证资料与乡镇经济合同、收费依据、账面情况等书证资料进行核对,以核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