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生态建设硕果累累

10.02.2015  13:08

  近日,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下达2014年第一批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缙云县12个乡镇共获得补助资金56万元。其中2014年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10个乡镇各获得5万元,前路乡和壶镇镇两个省级生态乡镇各获得3万元。

  生态乡镇建设是创建国家生态县的主要建设内容之一。缙云县自2005年开始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缙云县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态创建工作。多年来,该县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载体,以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环境权益为落脚点,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把创建生态县、生态乡镇作为推动农村环保、实现经济和生态双赢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实现全县发展战略从“生态立县”到“生态富民”的转变。同时创新并完善农村环境监管机制,注重统筹协调,整合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六边三化两美”、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心村培育、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双清”和“五水共治”等政策资源,切实提高整体效应,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缙云县已成功创建1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占全县乡镇(街道)比例为83.3%, 17个市级、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88个市级生态村。2010年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2014年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生态建设硕果累累。(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