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发布今年第一号禁火令
10.03.2016 11:2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缙云县的习俗,进入3月份,广大群众陆续开始扫墓祭祖,到3月底基本达到高峰,时间持续长,点多面广,森林消防压力极大。为提前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3月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吴筱琳签署2016年第1号县长令,规定2016年3月10日至4月10日为全县森林消防禁火期。
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内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香烛;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地坎、烧荒、炼山、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积极倡导献鲜花、花圈和植树绿化等文明的扫墓祭祖方式。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按照森林消防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切实增强护林防火力量,加强防火宣传、林区巡查和防火值班,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并组织开展全天候巡逻,禁止一切火种进入山林。要严格落实缙云县森林火灾重点整治乡镇(街道)预警响应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扑救应急保障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科学有序的扑救,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缙云县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0.03.201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