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小微文化企业统计数据
作为第10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一项重要的配套活动,4月27日,由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主办的小微文化企业论坛在浙江义乌举办,来自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以及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小微文化企业服务机构和文化企业的代表立足小微文化企业生存现状,共同探讨和展望新常态下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前景。论坛上,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首次发布了小微文化企业有关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主要有六大特点。第一,单位数量多,是文化企业的构成主体。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微文化企业77.3万个,占全部文化企业的98.5%。第二,行业分布广,多数汇集在服务业。小微文化企业广泛分布在文化及相关产业所涉及的120个行业小类中,其中,文化服务业小微企业为47.8万个,占全部小微文化企业的61.8%。第三,构成多元化,私营企业占比超3/4。2013年,我国内资小微文化企业为75.9万个,占全部小微文化企业的98.2%。第四,就业吸纳能力强,提供了文化企业六成以上的就业岗位。2013年,我国小微文化企业从业人员979.9万人,占全部文化企业的63.3%。小微文化企业平均每亿元资产吸纳从业人员196人,远高于大中型文化企业125人的平均水平。第五,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优势明显。2013年,东部地区共有小微文化企业51.1万个,占全部小微文化企业的66.1%;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12.9万个、9.9万个和3.5万个,分别占16.6%、12.8%和4.5%。第六,经营能力弱,内资企业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2013年,在文化企业中占98.5%的小微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为38306.8亿元,仅占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45.7%;企业平均营业收入为495.3万元,低于全国文化企业1066万元的平均水平,远低于大中型文化企业37328.8万元的平均水平。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小微文化企业平均营业收入为453.2万元,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762.8万元)和外商投资企业(2808.1万元)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