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会同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联合举办《监察法》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帮助统战系统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和实质内容,结合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10月25日下午,省民宗委会同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联合举办了2018年第2期廉政文化大讲堂,邀请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罗悦明同志作《学习贯彻<监察法> ,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专题辅导报告。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楼炳文主持会议,统战系统全体公职人员360余人参加。
罗悦明副书记围绕《监察法》出台的意义,《监察法》的起草过程、指导思想,《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学习贯彻《监察法》需做好的工作等4个方面作了详细解读,讲课精彩,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经验,既解读了法律条文,又结合了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启发性。大家普遍感到受益匪浅,收获良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监察法》,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楼炳文主任就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监察法》,对全省统战系统干部提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监察法》。《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监察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把握《监察法》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和清廉机关建设中去,提升单位的整体战斗力。二是要做到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监察法》。全体统战系统干部要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做《监察法》的坚定遵守者。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监察法》体现的法治精神自觉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全过程。三是要学以致用,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要突出从严从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把建设清廉浙江与贯彻《监察法》相结合,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要把讲程序作为基本遵循,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程序,坚持照章办事。要把“四种形态”作为基本方法,把贯彻落实《监察法》与“四种形态”相结合,切实保护干部、关心干部。要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学习、贯彻《监察法》的基本标准,年底将近,要以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