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校体育“松绑减压”
29.05.2015 18:58
本文来源: 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今天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办法》涉及的学校体育运动都有哪些?
答: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上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
问:《办法》对教育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办法》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问:学校在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中应该如何履责?
答:《办法》从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体育器材采购与管理、体育教学与体育比赛管理、学生健康管理、体育安全教育等多方面对学校提出了要求。第一,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督促职责落实。第二,学校选购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予以选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另外,还应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账制度。第三,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如果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还应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第四,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档案管理。第五,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问:教师在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中应该如何履责?
答:《办法》要求,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问:出现体育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如何处置?
答:《办法》明确了体育运动安全事故处置要求:一是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二是及时报告,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三是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四是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五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问:《办法》在加强学生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告知家长方面都有哪些规定?
答:《办法》要求学校要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办法》要求学生家长在学生新入学时,应当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办法》还要求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本文来源: 教育局
29.05.2015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