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对“审计全覆盖”提出四方面要求

29.04.2016  15:26

 4月21日,海宁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第十五次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提出了2016年工作思路和项目安排,并审议通过了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计划(2016-2020)。会议着重就贯彻《2016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如何合理安排审计对象、深化审计深度、加强履职问责力度、提高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讨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姚敏忠在肯定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同时,重点对新形势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加强审计对象的分类管理,在突出审计重点的情况下推进“全覆盖”。要完善审计对象管理分类办法,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坚持风险导向,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单位的审计,推进审计工作向精准化、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是加强审计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深入发挥审计揭风险、提建议的作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揭示风险隐患,加强对普遍性和屡审屡犯问题的综合分析,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

三是加强履职尽责监督的力度和范围,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紧密围绕权力运行开展审计监督,关注资金量大、涉及利益多的重点项目,突出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情况的审计。

四是加强联动工作机制的整合力度,推动审计成果运用。要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巡审联动”、“季度例会”、“口头汇报”等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深化审计成果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