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央成立了高层次的改革领导机构,改革的领导体制、决策体制、推进机制、工作方式更加健全完善,更加适合新时期改革攻坚的要求。一年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改革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出台了一批带有顶层设计性质的改革方案,一些关系全局的重要改革取得突破;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围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改革取得突破;启动实施了一批重大改革试点,在一些影响深远的改革领域先行先试取得了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度推进,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新一届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以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自身革命。在投资和生产经营领域,2014年又取消和下放247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出台了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审批程序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有效降低了创业成本,极大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
二是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不断增强。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改革方案。出台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积极推进中央企业重组,铁塔公司挂牌成立,中粮集团和华孚集团、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启动重组。有序推进央企建设规范董事会,新增22家企业纳入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范围。启动央企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体试点。
三是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项目核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又取消15项、下放23项核准事项,中央层面核准项目两年累计减少76%。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实行备案管理的超过95%。除特殊情况外,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并开通网上备案系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出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制定实施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出台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
四是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新预算法修订通过。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10个省区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较上年压缩1/3。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营改增扩围到铁路运输、邮政、电信等行业。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完善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
五是金融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期限档次简化。扩大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在上海市辖区内放开了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拓宽,双向浮动弹性明显增强。扩大金融机构对内对外开放,5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出台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推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优先股试点、股票市场“沪港通”试点等,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
六是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深入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放开了低价药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电信资费等5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由政府定价改为航空公司根据政府制定的定价规则自行定价。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启动。在深圳市和内蒙古西部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调整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七是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稳步推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了良好制度环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户籍制度改革、“三个1亿人”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出台实施,包括2个省和62个城市(镇)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优化调整。选择28个市县启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开展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0%的农村承包耕地实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1611个县(市、区)。
八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取得重要突破,发挥了以开放促改革的良好成效。出台了新形势下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推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商事登记、海关质检便利化、办税一网通等制度安排,修订发布2014年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试点已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一带一路”战略开始实施,相关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利用外资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全年非金融类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96亿美元,增长1.7%,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提升到55.4%。“走出去”体制继续完善,全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1029亿美元,增长14.1%。
九是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化安排日趋完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到50%以上的县(市),新增第二批国家联系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17个。全国普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现并轨运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实施。
十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为建设美丽中国完善了制度保障。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实施方案,完成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软硬件系统建设。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出台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出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启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等试点。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启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大、成果多、效果好,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营造了让创新活力充分迸发的市场和制度环境,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更加宽广,市场活力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1100万家,带动了大量就业,形成了新的创业就业浪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二是有力促进了结构调整。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2%,超过资本形成贡献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8.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1%。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单位GDP能耗下降4.8%。三是进一步改善了民生。改革直面民生诉求,在民生领域不断推出新举措。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超过经济增速。经济下行压力虽然加大,但就业再创新高,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果更广泛更直接惠及人民群众。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改革,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新特点和各方面趋势性变化,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政府自身改革带动重要领域改革,抓好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落地实施,积极推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任务;另一方面,更加积极稳妥地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大力度地转变职能、更大幅度地简政放权,努力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