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剑勇眼镜店-准予行政许可

07.08.2015  01:17
单位名称/申请人: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剑勇眼镜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王剑勇           你(单位)于 2015年7月21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1504308)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剑勇眼镜店;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越兴东路8号4-5;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王剑勇 ;企业负责人:俞小莲;质量负责人:王宝英;经营范围: III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零售。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