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组织研讨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政策

17.11.2014  19:56

  为推进“杭改十条”深化农村改革任务,规范集体土地房屋登记行为,近日,局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区、(县)市住保房管部门研讨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政策,就《杭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征询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政策列入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认真走访调研萧山、余杭和五县(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情况,考察学习兄弟城市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的历史沿革、发展进程以及房屋办证手续、房屋登记发证卷宗等方面内容,深入探讨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涉及的权利主体确定、房屋抵押和转让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认真研究,着手起草了《办法》,该《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涉及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申请人、房屋基本单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收件资料、房屋测绘、房屋登记面积等方面内容。
  在研讨过程中,局详细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具体内容,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的业务范围,从法理、实务操作等角度,重点对《办法》涉及的权利申请主体、登记区域范围、登记收件资料等具体条款展开研讨,为加快出台全市统一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政策打下基础。


(姚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