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纪委今年首度曝光11起腐败案例 涉及11县市区

23.03.2016  08:49

正风反腐,要打虎更要拍蝇。昨天,杭州市纪委今年首度通报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案示警。

市纪委希望,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另外,市纪委也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

这11起典型案例为:

1、上城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胡云海违规干预公款存放问题。

2015年2月至3月期间,胡云海为帮助其亲属承揽存款、解决工作编制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上城区市政园林管理所下属单位某公司500万元资金存放到其指定银行。胡云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干区城市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胡耀文贪污、受贿问题。

2008年至2015年期间,胡耀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相关业务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胡耀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拱墅区住建局(人防办、民防局)原副调研员颜文受贿问题。

2008年至2015年期间,颜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在资质升级、资质延期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礼金、礼卡。颜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高新区(滨江)长河街道征迁安置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城市管理科原副科长、北塘河畔建设指挥部规划建设办原副主任蒋吾良受贿、滥用职权问题。

2009年至2015年期间,蒋吾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被征迁企业谋取超额征迁补偿,非法收受被拆迁企业负责人所送的财物。滥用职权,违反征迁补偿政策,通过违规指使评估公司人员虚构设备清单等方式,帮助某被拆迁企业获得高额补偿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蒋吾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萧山区新街街道卫生院原院长陆炜受贿问题。

2013年8、9月份,陆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某药品过程中非法收受个体药商郁某所送的钱款。陆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范昱 通讯员 季轩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