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纤检局“四个机制”开展惩防腐败体系工作
省纤检局立足于实际,定位于预防,着眼于实效,通过建立健全四个机制,扎实推进以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促进纤检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制。调整分工,明确领导职责。对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明确了“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各自的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规范“一把手”的权力和行为。明确支部书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领导班子 “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决策机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中央和省委、省局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落实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和纪检负责人员的监督责任。相继制定《浙江省纤维检验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与责任分解》、《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13—2017年实施细则》和《浙江省纤维检验局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的分解、考核和责任追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选取了安吉县张村镇郎村为联系点,明确了处级党员干部到基层联系点每年不少于2次。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结合纤检工作实际,主要围绕行政执法、公检、财务、人事和设备采购等方面控制风险点,加大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的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制度、重大案件报告督查等执法监督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浙江省棉花、生丝和羊绒公证检验工作程序和检验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实验内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纤检工作效能。三是加强对财务管理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四是认真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严格执行下沙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器械采购的招标制度规定,加强对本局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教育和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廉洁反腐教育,增强政治定力。采取廉洁反腐教育与支部学习相结合,支部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局上下深入实施《浙江省纤维检验局工作人员廉洁工作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的抵御风险能力。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系统内部,强化领导之间、党员个体之间、领导和普通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纪检工作职责,明确纪检负责人员,加强对党员行为、作风的监督。在系统外部,向社会公布行风建设监督电话。三是与优化廉政环境相结合。注重节假日、重点时期、重点岗位的廉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