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30.06.2020  08:20
中共浙江省委

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2020年6月18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研究了人才强省、创新强省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在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把人才强省、创新强省作为首位战略,牢牢把握战略窗口期、历史交汇期和攻坚关键期,以“三个地”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超常规举措打造人才引领优势、创新策源优势、产业创新优势和创新生态优势,全面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全国一流水平和浙江特色的全域创新体系,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成为“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的强大持久动力和鲜明标志,成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育新机开新局的中坚力量。
   2.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特色领域创新具有全球影响力、区域创新体系有力支撑现代化建设的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着力推动“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互联网+”科创高地,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科创高地。在类脑芯片、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和智能感知等领域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形成数字安防、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3—5个世界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和5—8家千亿级企业,加快建成数字经济“三区三中心”。在结构生物学、肿瘤与分子医学、脑与脑机融合、生命健康大数据、传染病医学等领域实现领跑,在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氟硅钴和光电新材料等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分别形成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和一大批领军企业,加快建成世界先进的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和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
  ——着力优化全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在创新人才队伍、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重大平台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全面创新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实践取得明显进展,在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集聚一大批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空间布局和产业平台体系明显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科技型智能化生活成为民生福祉的鲜明标识,“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完善。
  ——着力实现重要指标“六倍增六提升”。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数、数字经济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顶尖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数等方面奋力实现倍增。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力争达3.2%,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力争达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过60%,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185人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25万元/人,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0%。
  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在世界创新版图中确立特色优势、跻身前列,为以人民为中心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取得五项标志性成果:三大科创高地全面建成,国际化创新平台、领军企业、顶尖人才有力支撑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在若干战略领域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领跑;涵养全球创新人才的蓄水池基本建成,重点领域形成人才高峰,成为最具影响力吸引力的国际人才流入地之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域创新体系全面形成,高峰高原与特色基础有机结合,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创新的系统效应和整体效能全面提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创新体制率先形成,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全面完善,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型智能化新生活普及普惠,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未来社区基本建成,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等领域新技术广泛应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二、全力建设具有影响力吸引力的全球人才蓄水池
   3.大力引进国际高端创新人才。 抓住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发展浙江。大力实施“鲲鹏行动”,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团队和人才。全面构建“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目录库,鼓励企业布局海外“人才飞地”,开展海外并购,充分发挥我省企业海外科技孵化器和研发机构作用。鼓励跨国公司在浙江设立或联合设立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支持外资研发机构与本省单位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重视培育和用好本土人才,优化政策激发本土人才积极性,加快本土高素质人才国际化培养步伐。
   4.培育壮大优秀青年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青年英才集聚系列行动,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活力之省。扩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新增名额全部用于优秀青年人才,支持更多青年人才成为领军人才。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可申请追加支持。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提高在站博士后经费标准和出站留浙补贴标准,加大对企业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发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作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浙创业就业,与海内外高校开展全方位就业合作,大力推进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园建设,打造大学生实习应聘、就业创业全链支持体系。到2025年,国家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达到1000名,累计新增就业大学生500万名。
  5.加快创新型浙商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全面拓展提升企业家和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形成一支拥有百名领军人才、千名骨干人才、万名后备人才的创新型浙商队伍。积极发挥浙商组织作用,举办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和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国际青年创业论坛、长三角全球科创项目路演等,激发高校院所、平台企业、海归人员、广大浙商的创业创新动力,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完善“亩均论英雄”,把人才密度、创新强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6.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 启动“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新型蓝领队伍。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产业学院、技师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参与办学。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加强重点学科专业群建设,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立交桥。着力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注重名家大师技艺传承,积极开展技能大赛,遴选培育大批优秀工匠,落实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职业院校培训收入可用于教师劳动报酬。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政府补贴制度,推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到2025年,建成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100个,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名,累计占技能人才的35%。
   7.全方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建设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以“一区一策”方式加强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等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全面改革省级人才计划遴选方式,实行高水平大学、一流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人才引进推荐认定制。推进人才计划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改革,把工作履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等作为人才认定评价的重要标准。探索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面向市场遴选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以实绩论英雄。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薪酬待遇实行“一人一策”。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对人才引育投入绩效实行总体考核、中长期考核,对基础前沿研究领域人才,着重看标志性成果、实际贡献和科学价值,保障高层次人才潜心创新创业、充分施展才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探索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创新政策试点,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通道,大胆探索通过高校和重大科研平台留编引才方式,突破人才二元体制障碍。
  三、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全力建设全球创新策源地
   8.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 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作为全面创新改革的试验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一体化整合、实体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按照创新链产业链协同的要求,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加快杭州西站枢纽“云城”规划建设,拓展科创大走廊两翼,探索将德清相关区块纳入规划管理建设,支持杭州高新区(滨江)、富阳成为联动发展区。对标国际一流、集全省之力,大胆创新要素集聚模式,打造“创新飞地”“人才飞地”和研发总部等集聚区。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大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力度,高起点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辐射全省的创新策源地。
   9.大幅提高重点领域基础研究能力。 实施“尖峰计划”,发挥高校、重点科研院所和龙头平台企业科学研究的源头作用。围绕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精准医疗、新药创制、前沿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系统谋划、前瞻布局,实施重大科技基础研究专项,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在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生命科学与医药健康、生物技术与绿色智慧农业、纳米科技与功能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重大成果。深化创新教育改革,对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给予更多倾斜,支持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世界领先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构建完善基础研究人才体系、学科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幅增加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投入,探索与企业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加大对企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省里每年实施100项左右面向未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10.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 全面推进“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围绕专用芯片、人工智能与融合应用、区块链、新一代网络通信与时空技术、空天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氢能与燃料电池、储能技术、新型柔性与磁性材料等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供应链,迭代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研发一批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省里每年实施300项左右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按照重点突破、长远部署、系统推进的要求制定攻坚任务。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在重大科技专项中加大对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研发攻关支持力度,加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建立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争取创建国家级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全面提升集成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能力。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机制,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采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选择研发团队,提升科研攻关的精准性、高效性。
  11.加快建设实验室和重大科研平台体系。 大力推动之江实验室融入国家实验室布局,创新优化“一体双核多点”体制,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阿里巴巴等共同建设若干省实验室,支持宁波建设甬江实验室,支持各市聚焦三大高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省实验室。到2025年,建成10个高水平省实验室。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行动,重点培育建设高校学科、龙头企业、省部共建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完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超算中心等国家级载体布局建设。支持省重点实验室以学科发展需求为基础,以开展多学科协同研究为纽带,探索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加快建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引领性开源开放公共平台。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的战略合作,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挥作用。到2025年,全省引进共建高端创新载体200家以上,培育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50家。
  12.以一流学科创建引领高水平大学建设。 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更好发挥作用,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等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支持各市引进培育一批学科水平国际一流的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在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中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实施“学科登峰”工程,聚焦聚力做强特色学科,大力推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相关学科建设,鼓励省重点建设高校冲刺国家“双一流”或A+学科,不断完善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体系。建立健全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学科协同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机制,支持跨校跨院整合提升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开展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增加高等教育财政投入,集中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省重点建设高校、特色优势学科等重点项目。以高水平大学为试点,创新高校人才编制管理方式和收入分配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建立高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引才引智机制,保障高校引进高端和急需人才需求,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
  13.推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打造全球科技精准合作升级版,围绕关键技术、前沿科技和重大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通过有偿使用、知识产权共享等方式,吸引国际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提升发展行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创建一批全球精准合作示范平台,打造一批精准合作重点园区和基地,新设一批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和国际化研发机构。聚力打造长三角科创共同体,推进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支持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和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宁波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嘉兴建设接轨上海“桥头堡”,参与设立长三角创新引领联合基金,共同发起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建设一批长三角协同创新基地,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科创平台建设。
  四、全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体系
   14.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雏鹰行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实施“双倍增”行动计划,继续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宁波打造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全面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和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重点支持在三大科创高地的产业领域打造顶级科研机构,努力跻身全球领先地位。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支持企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的融合,引导企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大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
  15.强化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药物研发与精准医疗、关键战略材料为重点,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推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组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网络通信、生物医药、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等标志性产业链,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瞄准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导航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形成一批前沿科技成果,努力抢占发展制高点。围绕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制造业集群,实施创新链贯通工程,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加快5G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生态,推动以工业互联网改造产业链步伐。按照现代产业集群理念深化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以信息技术的应用和融合创新,推动制造方式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设一批未来工厂、数字工厂,打造一批高质量经典产业。
   16.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新基建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协同融合发展,推动基础设施改造、关键技术突破、市场化水平提升,建设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先进省份和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示范省份。建设5G和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加快实现所有乡镇(街道)以上地区5G信号全覆盖。聚焦产业应用重点领域,加快建设浙江云数据中心基地,扩大我省绿色化数据中心资源规模。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企业工业设备或数据采集点纳入“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进杭州、德清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宁波创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乌镇建设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新基建十大专项行动。加快卫星时空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物联网终端部署,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智慧交通、智慧充电桩、智慧水网、智能电网等智慧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17.以需求为牵引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围绕建设全球技术转移枢纽,加快中试平台、市场体系建设,培育技术经理人,建设大数据交易市场,布局建立知识产权集群,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体系,打造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等省外国外科技大市场的交互融通,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推动需求侧拉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应用工程,推动产品、技术和生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以数字核心技术突破为出发点,推进应用场景创新,鼓励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联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经纪、信息咨询、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服务,支持专业化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工业设计、流程再造、智能生产等创新型服务,打造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支持新技术与新金融深度融合,创建金融科技健康发展试验区,支持杭州加快建设国际金融科技中心。
   18.构建高水平现代化的创新空间格局和产业平台体系。 推动环杭州湾区域成为全球重要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杭州和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杭州城西、宁波甬江、G60、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加快建设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温台沿海民营经济产业带和衢丽“两山”转化产业带。以杭州宁波为“双核”,加快创新型城市群建设,70%以上设区市建成国家级创新型城市。以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为核心,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创建打造20个左右“千亿级规模、百亿级税收”高能级战略平台。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新建国家级高新区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区排名大幅跃升,支持杭州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整合形成150个左右高质量骨干平台。建设一大批“专精特新”特色化基础平台,建成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20家,打造标杆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家以上,创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40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0家、双创示范基地120家。同时,加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高新技术特色小镇等紧密合作,探索建立创新载体联盟。
   19.深化实施科技和数字惠民工程。 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攀高工程,争创一批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强新品种选育、绿色生态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农业生物智造、农业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支撑,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推动科技人才资源向农村、山区、海岛下沉。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3000名以上。全面推进“城市大脑”引领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未来社区”,运用信息化让大城市变得更“聪明”。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保护、河湖治理、海洋治理、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气象、地质、洪涝、地震等灾害的预防预警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民生。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临床医学协同创新,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充分挖掘“杭州亚运”效应,推进国家文旅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高质量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催生壮大数字生活新服务。
   五、全力建设科技创新与人才生态最优省
   20.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才和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对科技事业领导,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人文社科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省部属高校、国有企业、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机制,制订责任清单,强化结果运用。设立“科技创新鼎”,建设“科技大脑”,发布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和人才竞争力指数。提高党政领导科学素养,完善党政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畅通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着力集聚爱国敬业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健全完善决策咨询制度。
   21.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探索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强化政府组织推动、产业链协同、龙头企业牵引和市场化运行,推动创新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精神,完善适应颠覆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探索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新机制,谋划设立基础研究人才基金,鼓励科学家自主选题、开展长期研究。深化科研放权赋能改革,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对科研项目实行审计、监督、检查结果互认,一个项目周期实行“最多查一次”。改革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组建省科创集团,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国有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联合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形成各类企业创新共同推进、多轮驱动的局面。争创新经济监管改革试验区,改革新兴产业监管制度,在新技术、新产业、新场景领域研究探索新的规制体系。
   22.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建设浙江“人才大脑”,推广“人才码”,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集成人才引进、服务、赋能等功能。打造高层次人才来浙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住房、医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多渠道建设各类人才专用房。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为外籍人才及其家属落实国民待遇,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建设。细化移民出入境政策措施,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外籍人才提供永久居留和证件签证便利服务。全力落实省部属高校、国有企业、重大科研平台人才的同城待遇,支持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的在浙创新创业人才同等享受公共服务。坚持全省“一盘棋”,发挥杭州、宁波、嘉兴等地优势,建立更多服务全省的“人才飞地”,推进甬舟人才一体化试点,畅通“山海协作”人才双向挂职,推进省内人才服务共建共享、政策叠加互认。推进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人才评价共认、人才服务共享、人才信息共通、人才资源有序流动。
   23.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更好发挥引导撬动作用。确保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五年全社会累计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投入、重大科研平台设施投入、重大人才引进投入“三个千亿”目标。在全面执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国家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加大创新券对企业研发投入带动力度,大力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通过科学技术奖励、绩效奖励等途径,增加高端人才实质性收入。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深化完善人才与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创新引领基金投入,支持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银行探索打造实体化服务科技和创新型创业人才的专营机构,条件成熟时争取设立专业银行。深入开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险”业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深入探索股债联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培育科技型专业保险体系。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迭代升级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创新“企业码”金融服务模式。用好国家土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等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和实验用地。
   24.强化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的法治保障。 大力培养法治人才,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促进创新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争取设立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院,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打击重复、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快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平台布局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制度,实施知识产权联合惩戒。构建知识产权多元治理体系,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援助力度。建立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治理。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投资、交易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知识产权运营城市群。
   25.大力培育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和浓厚氛围。 深入实施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行动计划,在中小学普遍开展创新体验教育和创新思维训练,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建立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探索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制定勤勉尽责规范和细则,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尊重科研规律,激发家国情怀,激励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追求真理、勇攀高峰。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发挥企业家引领创新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和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深化科技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宣传报道和示范引领,加大科技奖励力度,每年重点奖励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者、典型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让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力量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