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桐乡市各学校数字档案室建设步伐,保证数字档案信息安全、有效规范,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期,桐乡市教育局根据去年桐乡市人大对中小学校档案执法检查的要求,发布了《关于开展创建数字档案室建设的通知》(桐教[2015]124号),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补助标准:一是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经费和设备设施。二是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将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内容之一。三是教育局将划拨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是:创建桐乡市级数字档案室补助工作经费5万元;创建嘉兴市级数字档案室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创建省市级数字档案室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即此项补助经费可累计计算,如某学校完成三级数字化创建累计可获得10万元,此项经费用于购置档案用具、档案信息化软硬件设备以及购买社会服务所需的支出等,做到专款专用。
桐乡市档案局 谭一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