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明要求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农业普查工作

15.07.2016  14:37

  7月13日下午,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全省农业普查工作。浙江省副省长、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黄旭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黄旭明在讲话中强调,第三次农业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加快转型的新形势下开展的,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农业普查,更有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更有力地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更好地助推农民奔向全面小康。通过农业普查,进一步更新常规统计调查的抽样框,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方法创新。 

  黄旭明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业普查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各级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是农业普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及时帮助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普查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要选好“两员”,抓好培训。本次农业普查我省需要配备“两员”11万名,各地要切实做好“两员”选调与培训工作。四是要科学严谨,确保质量。严格遵守普查条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五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省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通过多形式宣传,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上,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王杰汇报了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和下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总队长洪玉介绍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有关情况。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分工》及《浙江省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