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蔬菜也能吃个腰粗膀圆

21.11.2014  12:11
台州黄岩蔬菜办主任受贿获刑 蔬菜办主任利用职务之便,2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给予他人“关照”。11月19日,台州黄岩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其非法所得5.5万元上缴国库。
  李某,1971年5月出生,自1998年始担任台州黄岩区蔬菜办主任。
  蔬菜办是农业局下属单位,其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区蔬菜项目计划,保护管理实验示范、推广技术培养服务。李某主持蔬菜办的全部工作。
  2011年中旬,黄岩西乡果蔬科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某为了感谢时任黄岩区蔬菜办主任的李某对其承建的黄岩区前岙蔬菜提升项目的关照及希望能继续得到关照,在李某办公室送给李某人民币5000元,李某予以收受。
  2012年春节前,郑某再次来到李某办公室,感谢李某对其承建的黄岩白石、前岙两个蔬菜提升项目的关照及希望能继续得到关照,送给李某人民币50000元,李某予以收受。
  今年7月,李某被反贪局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