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校园师生安全文明素质,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省教育厅联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5月至6月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校园安全“五个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送“一本安全电子书”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教育厅、省安全监管局将联合向全省中小学投放儿童安全漫画电子书,以漫画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电子书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资源( http://yun.zjer.cn )”/“资源”/“专题教育资源”栏目下载,并于2016年6月1日起在“教育之江”“浙江安监”微信上进行刊登,各校可自行组织学生阅读学习。
(二)说“一句安全提醒语”活动。在各大中小学校中开展“爸爸/妈妈(叔叔/阿姨等),我想对你说,安全……”的活动,用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对家人或者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最想说的一句安全提醒。视频要求原创、清晰、真挚,长度不超过60秒,格式可为MPEG、AVI、MOV、ASF、WMV、MP4、3GP、RMVB。各市选送最佳的20句安全话语微视频及相关文字材料(参与者学校、姓名、电话及安全话语文字稿等),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本活动优秀视频将做成合辑,于7月初在“教育之江”“浙江安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集中展示,请各地各单位做好组织浏览观看工作。
(三)画“一幅安全画”活动。在全省各中小学开展“安全在我心中”绘画比赛,作品充分表达学生对安全的认识,通过绘画比赛让学生更加了解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可以围绕安全乘坐电梯、防范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欺凌、人民防空与防灾减灾等主题进行创作,参赛者须提交绘画作品的电子稿,单幅、组图均可,统一为JPG格式,像素不得大于1024×768,组图每组不超过4幅。各市选送20幅绘画原稿和作品图片及相关说明材料(作品标题、说明文字、作者姓名、学校、通讯地址等相关参赛信息)报送。2016年7月上旬,对比赛入围作品在“教育之江”“浙江安监”微信公众号上展示介绍,并进行专家评比和投票评选(具体投票细则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相关图文消息),评出一、二、三等级及优秀奖各若干名,对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对优秀作品向《浙江教育报》《小学生时代》《中学生天地》《安全生产导刊》等推荐,一经录用即寄送样刊并支付相应稿酬。
(四)上“一堂安全课”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动员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水上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示范课评比活动,各校也可结合季节变化和学生活动特点,选择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防溺水、防拐防骗、燃放烟花爆竹、地质灾害、食品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通过上好“一堂安全课”,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各设区市要组织好本地区示范课的评比活动并推荐10堂优秀示范课,推荐的示范课需包含“教案、课件及课堂录像”。经省安全生产月指导组办公室评比后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展示,供各校学习观摩。具体活动要求见附件。
(五)参加“一场知识竞赛”活动。2016年6月1日至30日,通过“教育之江”“浙江安监”等微信公众号和《小学生时代》等媒体,在全省小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学校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与孩子共同学习、参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比赛结束后,根据参与人数和积分成绩,各评出50家优秀组织单位和100名优秀获奖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发放获奖证书,如积分成绩相同则随机抽取(具体参见2016年5月下旬“教育之江”“浙江安监”微信公众号相关图文推送)。订阅《小学生时代》学生可以通过7、8月合刊书面参加知识竞赛,具体办法详见《小学生时代》7、8月合刊及“小学生时代”微信公众号。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校园安全“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配合协作。各级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难点、热点问题。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五个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活动参与面,对各市报送的安全话语、视频、安全画等作品,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评选。对活动的优秀作品、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省教育厅和省安全监管局联合予以通报表彰。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活动要求,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和材料,真实、及时反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教育局认真组织好“五个一”活动,“五个一”活动相应作品由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收集、整理后于2016年6月20日前上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联系方式,杭州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26581(带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联系方式:0571–88008834(带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上“一堂安全课”活动相关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