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第三方支付面临监管?今后网上支付不便捷了吗?
网上购物、交水电费、买理财产品……如今,快速、便捷的网络支付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过,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支付也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近日,央行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该意见稿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认证要求、支付限额、业务范围等内容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意见稿引发多方的激烈讨论,大家争论的焦点,则主要在于如何平衡第三方支付的便捷性与安全性上。
网民
以后网上支付会不便吗?
意见稿公布后,有网友表示如果意见稿最终通过,将会使网络支付变得比现在麻烦。
据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对此,有网友解读称:“5000元的额度对于‘剁手族’来说,也是个福音,像‘双11’这样的促销时期,再也不能乱花钱了。”
事实上,央行有关负责人则解释,单日5000元的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金额并没有上限。举例来说,如果用户通过支付宝购买6000元的手机,在其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扣款会先从该用户的支付宝中扣除规定的5000元限额,而剩下的则会从其用户此前绑定的银行卡中扣除。
此外,有网友认为以后在开户和转账上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在开户方面,目前,用户开通网络支付账户,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留存在银行的电话等信息就可以了。而按照新规定,个人如果要在第三方机构开立消费账户,需要通过三个及以上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而如果要开立综合类账户,则需要五个以上的外部渠道进行多重交叉验证。也就是说,以后开账户还得提交学历、纳税报告等多方面的证明。
转账方面,按照新规,必须要获得五个以上机构验证认可后,才能实现内部转账。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转账,仅限于在客户本人账户和本人同名银行卡间进行,这可能使不少人选择使用银行网银转账。
央行
新规能有效降低风险
针对各方面不同意见,8月7日,央行正式作出回应,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系统地平衡了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降低网络支付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支付机构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据公安部消息,不少机构为“黄赌毒”、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例如某支付机构通过开立大量假名支付账户,为境外赌博机构提供支付交易高达数千亿元,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风险巨大。
另外,部分支付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机制缺失,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将相关风险引入消费者的银行账户。的确,支付机构挪用客户资金事件在我们身边也是时有发生的。
因此,央行有关人士还指出,消费者在使用网络支付等服务时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亟待提高。在追求和享受支付便捷性的同时,消费者忽视了自身金融信息的保护,对支付业务内在风险的警惕性不足,风险不断积累。伴随着日益频繁的支付活动,个人支付信息泄露风险大大增加,消费者面临更大的资金被盗和欺诈风险。据统计,从2014年至今,人民银行全系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受理的网络支付类投诉,占到互联网金融类投诉的95.06%。
业内人士
公众对意见稿存在误读
“从央行此次出台的意见稿和其此前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结合来看,目前公众在消费额度方面确实产生了一些误读。这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不是硬性的法律规定,而是一个征求意见稿。部分网友没有仔细查看该意见稿,就通过社交网络表达自己的不满,实在不应该。”速途研究院院长丁道师此前在网上抛出了自己的看法,其实央行真正想要说的是为了维护大家共同的利益,征求意见,让大家一起来制定相关的办法。
其实对消费者而言,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该意见稿体现了在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属性更强之后,监管层对其的监管要求也将更强调安全性。
有业内人士则表示,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给第三方支付念上了“紧箍咒”。在互联网金融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乱象,也在一些方面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对其进行一定的规范则是必要的。
此外,也有专家称,意见稿出台预示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逐步加强,其意或旨在促进该行业规范发展,也许在未来,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热门行业的一系列细化监管文件也将陆续出台,确保大家的资金的安全。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李秀秀 文 蔡郦 制图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