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商务局窗口推行容缺受理模式做好审批办证服务
09.03.2016 11:49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为切实加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 为企业、基层开辟一条审批服务的“快速通道”,湖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在日常审批办证工作中对承诺件已普遍推行了容缺受理模式服务。
在日常审批中,对向社会承诺时限的许可事项,如申报条件具备、主要或关键申报材料及其内容、签字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材料需作补正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本人平时居住在国外的外国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书可先提交传真件,市商务窗口先以容缺方式予以受理,且在法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业主需补正的材料,由审批对象作出容缺受理书面承诺后,根据申报事项的性质同步开展审查、审核流程,在材料补正后可立即做出审批决定,即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审批对象的材料补正程序与办事窗口的审批、审核程序同步展开,大幅压缩了办事时间。如恒德建设、远大钢构、久天建设申报“工程类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许可”等事项均按容缺受理模式办理。
对属于市商务窗口初审上报的事项,如基本符合条件,在办事对象作出按省厅补正通知的要求限时补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后,市商务窗口先予行文上报。如外商投资湖州温泉高尔夫项目的股权转让、浙北拍卖行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也开展了容缺受理服务。
对有公示期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商务窗口要求在办事对象书面承诺材料的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项目公示期,公示结束之前须按承诺完成相关副件材料的补正。办事对象在其承诺的时限内没有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该类公示项目,确保审批办证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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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16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