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把信封放我车窗上 里面装的是我老婆的裸照

27.05.2015  08:25

问:昨天晚上,我在我家窗口看到一个男的把一个信封放在我的车窗上。这个人我认识,他和我老婆一直纠缠不清。信封里有几十张我老婆的裸照,是他们在宾馆开房的时候拍的。我该怎么办?

那个男的就是想让我们离婚,他给我老婆打电话时我听到的。我不想离婚,怎么办?我不想连累我们的小孩。如果真的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祝双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

答:1.首先单纯从男的放裸照的行为看,还不构成民事侵权或刑事责任。因为根据读者的表述,裸照系男的与读者老婆开房时拍的,其拍照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男的也没有将裸照以公开的方式传播,系用比较隐蔽的方式放至读者的车窗上,尚没有造成恶劣的影响。而且从读者的表述看,男的放裸照的目的是从心理上迫使读者产生压力而离婚,并没有以裸照提出金钱要求,也没构成刑事上的敲诈勒索。

2.是否离婚的决定权在读者本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读者如果自己认为能够原谅妻子的不忠行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可以不用理会裸照事件。

3.假如真的要离婚,读者可以进一步取证,以证明女方有过错。因为单纯的裸照还不足以证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若能完成举证的,读者可以对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虽然放裸照的男的也是过错方,介入了读者的家庭,造成了对读者本人和家庭的损害,但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并未规定无过错方可以直接向介入家庭的第三者起诉要求赔偿。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