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以“四个突出”打造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金名片”
近年来,湖州市主动与省长湖监狱合作,以“四个突出”扎实推进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积极引导服刑人员“把刑期变学期,把监狱当课堂,苦练技能,重获新生”。2014年,共培训学员2229名,2148名学员经鉴定考核获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做法是:
(一)培训课程突出“实用化”,强调学以致用。一是课程设置实用化。2014年,共开设了《服装制作工》、《横机挡车工》、《中式烹调师》、《营养配餐员》、《商务策划师》等十多个既适合监狱开展教学又有广阔就业前景的课程。二是课程选择自愿化。积极引导服刑人员苦练技能,学会一专多能,除了安排与目前从事劳动有关的课程外,服刑人员还可以选择曾经从事过或今后想要从事职业(工作)有关的课程。三是职业设置等级化。职业技能培训设定初、中、高三个等级序列,参加培训的服刑人员须循序渐进经过一定课时培训后参加鉴定考核,考核通过的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师资突出“专业化”,注重优质高效。一是优选培训师资。专门聘请10多名专业技术经验丰富且师德高尚的培训教师进监授课,并挑选一批具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民警组成讲师团进行心理辅导教学,实现专业技能知识和心理健康道德双重培训教育目标。二是创新培训方式。打破传统教条式、看管式培训,创新方式,灵活教学,除对部分知识性内容使用传统授课外,对于技术、技能传授,采用现场操作、分组讨论、案例分析等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切实增强教学效果。三是规范鉴定考核。培训结束、监狱申请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鉴定考核,内容包括试卷命题、监考安排、阅卷登分、证书发放等方面,在监考安排环节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巡视督查,并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确保鉴定考核质量。
(三)培训范围突出“全员化”,实现广泛覆盖。一是培训对象全员化。2014年共组织五期培训考试,凡是在监狱服刑三个月以上的服刑人员均能参加培训考证,真正实现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二是培训课程多样化。培训课程结合社会生产实际需要和服刑人员的自身情况,提供菜单式10多门专业课程,供服刑人员选择,各取所需。三是培训课时灵活化。根据服刑人员实际改造需要,按照不同职业技能要求合理分配培训课时。通过组织大课辅导、专家讲座与监区开展的专业技术教育、结队互助、模拟实训穿插进行,因地制宜进行技能培训,实现了监区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良性互动。
(四)培训目标突出“针对化”,确保顺利就业。一是培训目标针对就业谋生。始终明确培训方向和目标,确定培训最终目的是帮助服刑人员掌握一定的技能,使之新生后能找到一个就业谋生职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二是培训内容贴近前沿需求。积极帮助监狱先后与多家知名厂商进行对接合作,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基本实现了生产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电动化流水线作业,使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同步。三是培训职业对口社会企业。结合培训职业和劳动岗位实际,主动与社会对口企业对接联系,经常性组织企业进监开展招聘活动,为服刑人员搭建一个与用人单位见面沟通的平台,创造机会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实现服刑人员和企业“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