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稀土(阜宁)被指污染环境经查,存在实际产能超批复、危废超期存放等问题
中国环境报讯 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群众反映阜宁稀土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信上的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江苏省环保厅调查处理。经查,这家公司存在4方面环境问题。
群众反映的阜宁稀土有限公司实为中铝稀土(阜宁)有限公司,1995年建厂,主要从事稀土分离,主要产品为稀土盐类及氧化物。公司《年分离1000吨氯化稀土及500吨南方型中钇富铕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经江苏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
经查,这家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有:
一是实际产能超出环评批复(2014年稀土分离700余吨,超出环评批复中500吨的年产量)。
二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渣(约160吨酸溶渣、500吨中和渣)、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超期存放,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公司厂区内部分原辅料、萃取原液、燃煤露天堆放,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厂界西围墙外水沟积存污水。
四是萃取车间内有机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
2014年11月7日,江苏省环保厅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阜宁县环保局督促这家公司严格控制产能,落实环评批复中关于产能规模的要求;尽快将暂存的酸溶渣等放射性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存放原辅材料、萃取原液、燃煤等;做好萃取车间等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
11月14日,阜宁县环保局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限期整改。这家公司现已停产,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在这之前,2014年9月24日,阜宁县环境监察人员对阜宁稀土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下料过程中萃取一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厂区东侧有酸雾排放。9月26日,阜宁县环保局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停产整改。
2014年5月25日,阜宁县环境监测站对这家公司东侧中心河排污口上游500米、下游100米、下游1000米处水体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中心河水体水质为Ⅳ类,符合农业用水要求。2014年11月5日,对废水总排口、污水处理站进口、萃取三车间、厂界东侧中心河、厂界西围墙外水沟进行了采样监测,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3项指标均达标。
2014年11月6日,江苏省环保厅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信访人表示已知悉。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责成江苏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待其各项工作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查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上述案件纳入环保后督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