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科技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省基金办:
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各处室、省基金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回顾总结2016年科技工作,研究提出2017年工作安排,并形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要围绕“八倍增、两提高”以及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回顾总结2016年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总结要简洁明了,重点讲工作、讲举措、讲成效,注意运用数据反映工作成效。
二、2017年工作安排,要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并紧密结合当前科技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精心谋划提出2017年的总体框架、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具体举措,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厅机关各处室、省基金办如有列为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请一并提出方案。
四、请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基金办于2016年11月2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厅机关各处室、省基金办经分管厅领导审定)报送省科技厅,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其中,各市科技局(委)、厅机关各处室、省基金办请报送至省科技厅办公室,联系人:李孙达,电话:87055847,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高新(园)区请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李易,电话:87054033,邮箱:liyi @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