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获省财政厅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23.12.2016  14:41

最近获悉,根据省财政厅浙财教〔2016〕100 号文件,海盐县获得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1.4万元。据了解,该项评定主要根据各市县上一年“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企业种子基金、种子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科技金融资金及省重大科技专项等补助为考评依据,海盐县最终获得种子资金补助1万元、科技金融资金补助15万元,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经费75.4万元,公共创新平台建设10万元,合计101.4万元。

省财政厅该项措施是为贯彻执行省委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孵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更有效地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科技金融资金是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保险、创投等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性质的财政资金,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利权质押融资财政补助资金等。带动我省金融资金、风险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投入,积极营造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该资金的获得,对于充分发挥县的科技金融工作积极性,带动金融资本、风险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对吸引人才和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是引导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的有力支撑。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海盐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