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占用水域批前公示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占用水域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占用水域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占用水域的相关资料在“浙江水利”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7年2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水利厅省河道管理总站。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17年2月17日—2月23日
来信请寄: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清江路185号
邮编:310009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图
2、工程占补平衡图
3、工程占用水域概况
附件1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件2
工程占补平衡图
附件3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占用水域概况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位于宁波市西南鄞州区境内,石碶镇和古林镇交汇处,是民航“十三五”规划的建设项目之一,工程按照年旅客吞吐量1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万吨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T2航站楼、交通中心、货运站、停机坪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污等配套设施,工程占地215.28hm 2 ,总投资约84亿元。
工程区内地坪将被抬高,部分河道、水域将被占用,占用总面积为10.83万m 2 ,根据《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工程实施受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场周边,现状工况条件下遭遇20年一遇洪水时,附近区域河道水位(平原涝水位)抬升0.02~0.04m,低洼地淹没时间延长2~5h。工程建设对古林、集仕港等区域排涝的影响较小,对邻近的奉化江及鄞江堤防不造成影响。根据《浙江省建设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将采取河道开挖等补偿措施,开挖河道总长约5.18km,面宽20~40m,补偿水域面积16.32万m 2 ,《报告》认为,补偿工程实施后,可以达到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前后占用水域占补平衡,同时能够替代原有河道功能,消除对机场周边区域防洪排涝产生的不利影响。
2014年12月,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4〕719号批复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
2015年6月,我厅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会,现《报告》已按审查会专家组的意见修改完成。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