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每年3月确定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档案整理月”

17.04.2017  17:1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范晓莉专门就加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2017年起把每年3月确定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档案整理月”,并将此决定作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推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机关档案工作上新台阶。

        为了促使2017年“档案整理月”活动开好头、起好步,范晓莉亲自协调解决机关档案工作用房不足等问题,机关建立了档案库房、档案阅览室和档案整理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于3月初举办一期机关档案业务培训班,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并要求自治区档案局派出业务骨干在培训班上讲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的规范化要求。范晓莉强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要建立档案管理网络,每个处室明确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处室应归档文件材料,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各种门类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通过验收后向机关档案室移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要把处室档案整理质量、参加档案培训作为处室和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