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督查瓯海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02.06.2016  14: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美”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切实增强养殖主体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补齐养殖污染治理短板。5月29日,省林业厅督察组来瓯海区督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面源污染,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张兴陪同检查。根据督察组行程安排此次检查重点为观火熊类养殖场,经实地走访和现场查看,督察组对该场的环保意识,资金投入,现场的设施等给予了肯定。

  经统计,瓯海区2006年-2016年共审核办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许可39宗,其中省重点养殖种类2家,省一般养殖种类24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1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12家。2008-2011年为野生动物制品销售黄金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得到了较大发展。2012-2016年由于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受到波及,截至2016年5月,省一半养殖种类企业仅存2家,主要从事棘胸蛙和七彩山鸡养殖,棘胸蛙存栏数5万只,七彩山鸡为散养,存栏数2000只,省重点养殖种类企业已全部停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企业1家,主要从事黑熊养殖,存栏数为1600头,2014年已新建排污沼气处理池900立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企业6家,主要从事梅花鹿养殖,存栏数为400头。

  下一步,瓯海区农林局将根据省市安排,对在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实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及污染物处理情况。(瓯海区农林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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