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着力提升派驻机构监督实效

11.12.2014  14:16

      日前,驻省安监局纪检组建立了局党组与纪检组工作沟通制度,创新“报备”式监督模式,督促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并督促34名在协(学)会兼职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辞去了所兼职务。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统一管理工作,派驻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监督作用不断显现。各级派驻机构聚焦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成为常态。

  过去,“监督难、办案难”是各级纪委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时常遇到的问题。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制度机制,完善派驻管理,全面加强对驻在部门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障。省直各派驻机构认真落实“三转”,围绕驻在部门及系统实际,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手段,发挥监督作用。

  省国资委纪工委书记陈松根说,去年以来,省国资委纪工委在省纪委的指导协调下,整合调配省属企业纪委办案力量,攥紧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两只拳头”,主动出击,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6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9人。

  针对“三转”后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把主要精力转而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的要求,省直各派驻机构创新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加强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和重点部门、重大事项的日常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驻在部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单位还在总结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推出了派驻机构定期写廉报、建廉档、献廉策、上廉课、述廉情等“五廉并举”措施,创新监督方法,提升派驻监督的实效。

  在加强对派驻机构办案工作指导协调的同时,省纪委还注意整合派驻机构监督办案力量,将省直30家派驻(出)机构分成3个协作组。在开展重大监督检查、查办驻在部门重要复杂案件时,启动派驻机构办案协作机制,由省纪委统一调配力量,落实阶段性重点监督任务,形成整体合力。

  据统计,2010年以来,省直派驻出机构共立案598件,处分65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59人,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发出廉政预警、提出廉政建议1032条(次),有力地促进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