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金东区东阳江流域管理站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核验收的公示

11.12.2018  02:51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经湖州市水利局、金东区水务局申请,浙江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对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金东区东阳江流域管理站进行了水管单位复核验收。根据专家组复核验收结论,湖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符合省水利厅验收水管单位验收标准,拟同意通过复核验收;金东区东阳江流域管理站不符合省水利厅验收水管单位的验收标准,拟不予以通过复核验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5日

联系人: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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