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张庆伟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 加强排污权使用监管

09.10.2015  12:09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长张庆伟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张庆伟强调,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的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张庆伟指出,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张庆伟强调,现有排污单位要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省、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将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的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