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知名企业为省成本啥都敢干 耐司康药业九人上了被告席
本报通讯员任依依 朱智翔 记者晏利扬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环境污染案件。当地知名药企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司康药业”)为节约成本,非法处置污水废渣,耐司康药业从总经理到操作工共9人,都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诉。
屡次偷排被处罚
周遭村民怨言多
耐司康药业地处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占地378亩,于2002年建成。是一家研究、生产、销售化学原料药的中外合资企业,现拥有员工860余人。
据公司官网显示,耐司康药业注册资本为3600多万美元,总资产约5亿元人民币。耐司康药业生产的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产品还获得了通向欧美发达国家的资质认证。
沿着工业区金沙街望去,耐司康药业厂房规整,白色墙体蓝色镶边,整齐划一。谁也没料到,眼前这个有着“小清新”外表的知名药企的进驻,却给周边后社村村民带来烦恼。
村民们常常闻到刺鼻气味飘进村里,纷纷抗议,去年年底,村民还把泥土运到耐司康药业的厂区门口“堵门”。
2014年5月6日下午,空气有点闷。“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控数据显示COD为725.63mg/l,超标。”金华市婺城区环境监察大队突然接到金华市环境监控中心的告警通知,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生化处理池菌种大量死亡,超标排放废水。”现场检查后,金华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7.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在更早的2013年3月、5月,耐司康药业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水污染物、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经雨水管严重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两度查获,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和44.4万元。
之后耐司康药业进行了整改,但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仍存在渗漏情况。
总经理陈某、副总经理范某等人在公司工业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通过安排或默许操作工在生产期间操纵阀门,将工业污水直排到生活污水管网,再渗漏到地下或雨水管网后,直排到市政雨水管网。
2014年5月22日,距离上一次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治半个月后,金华市环保局对耐司康药业再次检查,发现其私设管网直排废水,遂进行采样。
经检测,耐司康药业厂内雨水管窨井和雨水管网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均严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操作工等9人均被警方传唤归案。
非法处置省成本
9人面临牢狱灾
庭审当日,法庭内人满为患,不仅被告人多、辩护人多、旁听人多,法院事先还发出预告,通过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
法庭上,公诉人问:打开一沉池边的阀门,工业污水排到哪里去?
被告回答:排到生活污水。
公诉人问:怎么判断雨水管网里面会有工业污水?
被告回答:目测就可以。
……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来,耐司康药业在生产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及阿奇霉素和克拉霉素中间体等原料药过程中,将产生的蒸馏残渣、离心母液等大量危险废物采用焚烧、渗漏、直排、私设暗管等方式非法处置。
2012年12月,耐司康药业总经理陈某在明知公司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需委托具有资质企业处置的情况下,为节省费用,同意公司分管环安部的副总经理范某私自焚烧蒸馏残渣的建议,还批准给焚烧工人每吨400元的焚烧补贴。
新上任的分管环安部工作的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刘某明知危险废物处置规定,却依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对公司安排工人排班焚烧予以认可。截至案发,4名操作工焚烧炉焚烧蒸馏残渣共计70.91吨。
“被告人范某,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及犯罪事实,你可以陈述,有无异议?”庭审问道。“没有异议。”被告人范某回答。庭上其余8名被告也均表示对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检察机关认为,耐司康药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陈某、范某和刘某等9人系公司严重污染环境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金华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年底,金华一家企业曾经想收购耐司康药业,对其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了检查。但是现在收购计划搁置,耐司康药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