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四结合” 开展省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25.11.2014  18:40

     

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近

年来,江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创建了一批不同规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中,重点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注重学用相结合。自基地成立以来,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法制基地,精心安排不同班级、年段的学生合理使用法制教育基地的资源,依托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内容,贴近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突出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学习,培养青少年维权意识,吸引青少年学法兴趣,不断提高学法效果。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与实践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成为经常化、规范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场所,使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是注重图文相结合。针对青少年识别能差,模仿性强,各基地均采取了形像直观、图文并茂的图片、石雕石刻为主,辅以文字说明,构成完整故事情节,便于广大青少年容易学习模仿,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塑造好青少年完整的高尚人格。基地的普法读物、法制教育书刊、漫画作品,不仅是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读本,也为教师们教学备课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基地老师组织学生学法的同时,自身也受到一定的法制教育,从而更好地带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三是注重正反相结合。利用正面事例教育引导为主,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榜样,从小培养他们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辅以反面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通过参观展厅的法律知识图展,学习法律书籍,观看法制教育录像,对什么是法、法律的作用、为什么要学法用法、如何自护自救、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都有了更深的了解。

四是注重辐射相结合。基地注重向周边的学校、社区开放,充分发挥基地的功效。依托校史馆、教育室等,进一步整合资源,注重对周边学校和乡村学校的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