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22.07.2019  16:33

  本网讯 7月1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和秘书长李火林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提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7月29日(星期一)下午至8月1日(星期四)下午在杭州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2019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2018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浙江省2018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九、审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十、审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草案)》;十一、审议《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十二、审议《浙江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方案(草案)》;十三、审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草案)》;十四、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十五、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十六、审议《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十七、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十八、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防洪条例〉的决定》;十九、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二十、审议《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十一、审议《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二十二、审议《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二十三、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二十四、书面审议《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德国罗马尼亚情况的报告》;二十五、书面审议《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英国意大利情况的报告》;二十六、审议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拟提交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法规草案,同意将有关人事事项和法规草案按程序提交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听取、审议省政府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报告的准备情况及关于我省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浙江省2018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检查《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和暂缓修订《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事项。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秘办会议成员,副巡视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