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浙江日报杭州7月31日讯 7月28日至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袁家军作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并就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作出关于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决定、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等;批准18件报批法规;初审《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表决通过人事事项。车俊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车俊指出,极不寻常的2020年进入下半程,全省上下正全力以赴把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补回来。省人大常委会要保持定力、处变不惊、忙而不乱,善于“十个手指弹钢琴”,统筹抓好人大各项履职和工作。
车俊强调,要笃定“重要窗口”之志,聚精会神推进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溯源等课题研究;要铆足助推发展之劲,勠力同心实施重点履职任务,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和专项审议,持续打好促进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履职“组合拳”,强化民生问题监督,深化“三服务”活动;要磨砺改革攻坚之锐,敢作善为抓好制度系统集成,增强法规设计的创制性、探索性和前瞻性,让立法有机嵌入标志性改革成果的“生产线”,借立法之力打造更多制度集成创新的金名片;要夯实干事创业之基,尽责用情保障组织体系建设,充分行使人事任免职权,确保党的组织路线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坚决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8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