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钉子户”被医院告了
26.06.2015 10:07
本文来源: 法院
医院认为病人的病情已经好转,可以出院;病人却觉得病还没有治好,占着床位,于是,医院把这名“钉子户”告上了法庭。昨天开庭,被告陈女士没有到庭,为查明案件客观事实,法官临时将开庭地点更改至病房。
“我其实也想回家照顾生病的爸爸,但是那么多医疗费导致我的农保配额都用完了,我无力承担自己血透的费用。”病床上的陈女士说到这件事,也是一把辛酸泪。
36岁的陈女士是平阳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15年、红斑狼疮性肾炎10余年,血透病史有4年。今年1月5日,她因为“右髋部疼痛伴活动受限3个月”入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骨科关节外科。4天后,她做了右髋部骨科手术,术后曾出现突发性心跳骤停,经抢救后病情好转,被转入肾内科、骨科治疗。
医院方面认为,陈女士应考虑到自己的病情,严格控制饮食种类、饮水量,但她在治疗期间经常不遵照医嘱,不配合治疗,给诊疗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医院说,因为陈女士患有红斑狼疮性肾炎,需要长期血透,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一直让她先治疗后付费,医院还与平阳农保等单位多次协商,帮助她报销了10多万元医疗费。但是除了可报销的费用外,截至开庭,陈女士还拖欠医院14.7万元医疗费。院方多次催讨,她都拒绝支付。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院认为陈女士右髋部的病症已治愈,红斑狼疮性肾炎可门诊随访,但至今她仍霸占着病床不肯办理出院手续。
长期受疾病折磨的陈女士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她觉得自己的病还没有被治好,院方在抢救她时产生很多医疗费,把农保配额都用完了。出院之后,她还要继续血透,每月要1万元,农保没有配额可以报销,自己又没有经济收入,她认为是医院方存在过错,所以她拒绝出院。
庭审时,法官向陈女士释明,如果认为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可以通过打医疗损害纠纷官司对她的权利进行救济。陈女士听后低下头,沉默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医院病程记录上载明,陈女士的确具有出院指征,但还需要血透治疗,注意病情变化。
到底陈女士是否要办理出院手续,法院将择期宣判。
其实,负责陈女士这个病区的护士觉得她非常可怜,陈女士住院期间,鲜少看到她家人出现,大多数时间是孤单一个人躺在病床上。为此,护士还曾发起爱心捐赠活动,但是捐款寥寥,效果欠佳。
本文来源: 法院
26.06.201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