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疏勒:新车出店噪声大 接受调解换新车

16.02.2016  00:43
本报讯   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勒县工商局南门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投诉。
  2016年1月6日,消费者伊某在疏勒县某汽车销售店购买某品牌汽车一辆。伊某将汽车开了没多远,发现汽车发动机突然产生很大噪声,便拨打销售商电话,并按要求将车开至销售店检查。经汽车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查看,发动机存在非人为原因故障。销售商表示愿意为消费者更换汽车发动机,而伊某认为汽车购买第一天就出现发动机故障,要求更换新车。双方僵持不下,伊某遂前往工商所投诉。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立刻前往销售店查看,在听取汽车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说明情况后,确认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向销售商代表解释新《消法》相关规定后,销售商表示愿意为消费者更换新车,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