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仲裁院“五简化”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09.03.2015  11:37
  面对案件剧增的情况,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仲裁院推出“五简化”,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升仲裁服务质效,建设为民务实的高效仲裁。 一是简化立案审批程序。对农民工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材料齐全的,现场予以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二是简化庭前准备程序。受理案件当天通知被申请人应诉,应诉过程中同时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仲裁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以保证送达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简化庭前调解程序。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事实清楚、权益明确、证据充分的,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现场予以调解。四是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对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案件,开启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劳资双方现场达成调解意愿,现场送达调解书。五是简化文书送达程序。减少送达次数,工作人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应诉通知书时一并送达开庭通知书。 截至目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共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9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43.48%,涉及劳动者79人,依法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79.07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1倍。其中劳动报酬案件33起、工伤待遇案件29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7起。               (景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