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违规电焊引厂房火灾 被处行政拘留20日

05.09.2017  09:36

图为:火灾现场。金华消防供图

图为:刘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金华消防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9月4日电(见习记者 杨潇潇 通讯员 张琼)4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消防大队获悉,日前,大队依法提请当地公安局,对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过失引发火灾的无证电焊工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并于当日移交拘留所执行。

  8月28日,位于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一公司发生火灾。接警后,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并将火灾及时扑灭。火灾发生后,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起火原因是由于电焊工刘某某在未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明火电焊作业,不慎引燃二楼仓库可燃物导致。经询问,刘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调查情况,防火监督人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刘某某做出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工人在进行焊接作业时一定要注意防范措施,并提前清理周围可燃物,最后有专人持灭火器材在旁进行防护工作,结束后还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