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电子商务快递智能终端技术与管理要求》

14.08.2015  13:29


 



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的快速发展对配套物流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2014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邮政集团公司开展以快递包裹智能配送终端(E邮柜)为核心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共建设运营“E邮柜”1823个,累计转投快件336.7万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然而,在电子商务快递智能终端建设过程中,设施设备、服务流程、供应商资质、选址、管理体系以及建设技术等共性问题,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及量化指标。因此,我厅牵头起草《电子商务快递智能终端技术与管理要求》,并以省质监局名义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快递智能投递终端的功能要求、操作流程、终端硬件要求、终端系统要求、场地及安装要求、管理要求,适用于电子商务快递智能投递终端专业化服务机构。



  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电商处供稿) DB33T 979-2015 电子商务快递智能终端技术与管理要求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