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02.09.2015 12:4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内一些地方又相继发生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爆炸、火灾等多起事故,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全面落实。当前,我省各类事故多发的局面也尚未得到根本扭转。8月20日,宁波赫革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三楼厂房发生火灾;8月28日,杭州地铁4号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煤气泄漏。这2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在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高压态势下,均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8月29日,一辆运送硫酸的危化品运输车在320国道382KM+400M(杭州建德市航头镇梅岭村路段)发生侧翻起火,造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当场死亡以及车载硫酸泄漏。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和部门,以及一些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还不细致、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创造稳定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查找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进行再细化、再强化、再落实,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岗位,落实到企业一线。 二、强化排查,严厉整治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和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查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挥各类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和专家的作用,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尤其要从各类隐患存在的表面现象深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缺陷,深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并紧抓问题不放,直至企业主要负责人转变观念、正确履职。近期,省安委会将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行动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处置。对存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厉行问责”的要求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三、从严从快,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建设、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要“从严、从快、从重”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震慑当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主动、员工教育培训不认真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积极探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机制,严厉打击和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2.09.2015 12:48
故
事
省安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1月16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立足履职到位 强化督促落实 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全部划转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