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01.06.2015 21:2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安办函2015〔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做好有关情况汇总填报工作,并要以此次情况汇总工作为契机,及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底数,为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打好基础。
请各市安委办于6月份开始,在每月7日前将进展情况(含纸质传真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安委办。联系人:洪亮;联系电话:0571-87052855(含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乡镇、行政村“五覆盖”落实情况汇总表
2.企业“五落实”进展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6.2015 21:28